2017年2月2日
奉獻基督於聖殿日
根據路加福音第二章的記載,約瑟和馬利亞按照摩西法律的規定,在潔淨的日期滿了以後,便帶同嬰孩耶穌上耶路撒冷聖殿去,把嬰孩奉獻給上帝。按此記述,這事發生在救主降生後四十天,後來教會為記念這個日子,便將這天稱為「奉獻基督於聖殿日」或「獻聖嬰日」(Presentation of Christ)。
在這天,當教會慶祝奉獻基督於聖殿日,其實也在慶祝耶穌首次進入聖殿。早在主後四世紀,已有記載基督徒慶祝「奉獻基督於聖殿日」。到了八世紀,由於教宗色爾爵一世(Pope SergiusI)在這天加入〈燭光巡遊〉禮儀,所以這天又名「聖燭節」(Candlemas)。
在福音經課中,我們將讀到兩位長者──西面和亞拿──對聖嬰來到世間這份奧蹟的回應。
以色列人一直等待彌賽亞的來臨。其中,又正義又虔誠的西面,一直堅信上帝應許彌賽亞的來臨,他深信終有一天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承諾,必會實現。因聖靈的感動,他認出了嬰孩耶穌正是他們一直等待的彌賽亞,正如他稱頌上帝的話,說:「我的眼睛已經看見祢的救恩」。(路加福音2:30)這首膾炙人口的「求主頌」(又稱西面頌Nunc Dimittis),更成為了這個慶祝「奉獻基督於聖殿日」禮儀上,大家都會頌唱的詩歌。
女先知亞拿對上帝忠貞不二,她守寡的日子,相信不下五十年之久。然而上帝祝福她,使她甘於禁食祈禱,晝夜事奉,沒有一天離開過聖殿。她長時間跟上帝建立的關係,使她變得很有敏銳的屬靈觸覺,能夠在嬰孩耶穌身上,認出上帝的救贖已經降臨大地。
這是值得記念的一天,在參與崇拜中,我們應把握機會,反省自己對人生的盼望:我們是否如西面和亞拿一樣,有着一份屬靈的觸覺,在期望中認出救主耶穌的臨在?
註:本文轉載自香港聖公會網站「禮儀」內「禮文」之「節期禮儀」,禮文詳情,請點按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