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公會看崇拜的意義
崇拜是將上主配得的榮耀歸給祂。因此崇拜是付出給上主,不是領取。而崇拜上主是教會生命的核心。教會其他事情可以幫助信徒崇拜,但絕不能取代其地位。崇拜大致上可分為公共崇拜和個人的私禱。因為崇拜上主是每一位信徒的責任,而且是天天做,所以信徒在週一至週末可透過每日靈修、讀經和遵行主耶穌的誡命來敬拜上主。但在主日則返到教會與眾信徒舉行公共崇拜。信徒在公共崇拜中是參與者,不是旁觀者;是主動的參與,不是被動的觀察。信徒在主日到教堂不是觀賞戲劇或聆聽演講,乃是積極投入參與崇拜每一個禮節。因為這不單是信徒的責任,而因為投入參與崇拜的關係,就能明白和欣賞到崇拜真正的喜樂和美妙。
信徒不單要崇拜上主,更要愛和順服祂。因為順服神是信徒的責任。假若信徒沒有遵行祂的誡命,無論崇拜是怎麼樣美好,都不能得到祂的喜悅。信徒在崇拜中無論如何表現出敬虔的態度,但假若沒有順服祂旨意的心,也不能得到祂的喜歡。所以信徒必須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上主。而在平常的生活中要遵守祂的教訓,並在生活中表現出來,使其他人看見我們平常的好行為,便能夠歸榮耀給那在天上的父。
<原文載於「教會生活手冊」 (香港聖公會香港島教區信徒培育委員會,200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