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友責任及崇拜儀注

教友責任簡說
所有曾經受洗及堅信禮之聖公會教友須在教會生活及見證中盡其完全之責任,為完成此種責任,謹請各位教友實行下列各事:
 
在家庭、職業及日常生活中,追循基督之模範,為基督作個人之見證。(約翰福音 15:12-15,使徒行傳 1:8)
 
每日恆常禱告。(馬太福音 6:5-15,腓立比書 4:6-7)
 
專誠研究聖經。(詩篇 119,路加福音 24:32,提摩太後書 3:16-17)
 
主日到聖堂崇拜。(路加福音 4:16,希伯來書 10:22-25)
 
恆常虔誠領受聖餐。(路加福音 22:19-20,哥林多前書 10:16-17,使徒行傳 2:42-46、20:7)
 
維護基督教會婚姻之神聖。(馬太福音 19:3-9,哥林多前書 7:3-4)
 
注意兒女之教養使其愛主事主。(路加福音 18:15-16,以弗所書 6:1-4)
 
對教會鄰舍社會作個人之服務。(路加福音 10:25-37,約翰一書 4:20-21)
 
為牧區、教區及教會之工作而奉獻。(馬可福音 12:41-44,哥林多前書 16:1-2)
 
崇拜儀注
聖公會崇拜儀注(選自《公禱書》)
 
「上帝是靈,拜之者,必須以心靈與誠實而拜之。」(約翰福音4:24)
 
「主在聖殿中,全地之人,皆當在主前肅敬。」(哈巴谷書2:20)
 
以心靈及誠實崇拜上帝之人,在主之聖殿中,皆應肅靜虔敬;行動聲響,務求低減,以保寧靜;交談耳語,隨意出入,有失尊嚴。
 
上帝之聖殿,為禱告之所;會眾進入聖堂之後,應即下跪禱告;離開聖堂之前,亦當靜默祈禱。
 
崇拜上帝之人,應存虔誠尊敬之心,務須依時抵達聖堂;遲到早退,不獨擾亂秩序,而且冒犯上帝之莊嚴。
 
公禱乃集體之崇拜,儀注嚴肅,進退有序;會眾務須遵照公禱儀禮,同起同跪,同唱同誦,同讀同應。
 
聖經乃上帝之言語,宣講為聖道之啟示;會眾皆當虔誠靜聽,虛心接受。
 
聖餐為主基督耶穌所設立,儀禮神聖,領受聖子聖體寶血之人,皆應肅敬虔誠,出入進退,務宜依次循序,或遵從司儀指導,以求保持莊嚴肅穆。
 
謙恭禮讓,乃信主者之美德。坐不爭位,行不爭先;先到聖堂者,應坐最前座位,使後至者得依次就座,不致妨礙他人及崇拜秩序。
 
生客要招待,老弱要扶持,此乃信徒之責任。代覓禱文經課,代翻聖詩歌頌,為禮貌所應有。領導招待,虛位讓先,為愛心之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