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誰是我的鄰舍?」到「我是誰的鄰舍?」
─《 路加福音 》第十章25至37節的淺析 吳汝林牧師
耶穌基督曾向信徒宣示了「
最大的使命
」和
「
最大的誡命
」。
「 最大的使命 」 是 : 『 你們往普天下去, 傳福音給萬民聽。』
(《 馬可福音》第十六章15節 )
「 最大的誡命」是 : 「『 你要盡心、 盡性、 盡意、 盡力愛主 ─ 你的上帝。』 , 第二是 : 『要愛鄰如己。 』 再沒有比這條誡命更大的了。」 ( 《 馬可福音 》 第十二章30至31節 )
與 「 最大的誡命 」相關的經文至少有以下三段:─
(
1 ) : 《 馬太福音 》 第二十二章34至40節。
(
2 ) : 《 馬可福音 》 第十二章28至34節。
(
3 ) :
《 路加福音 》 第十章25至37節。
現在, 我們集中看一看 《 路加福音 》第十章25至37節這一段的經文。
事情由一條的問題開展,
有一位律法師向耶穌基督發問:─
『 老師!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 《 路加福音 》 第十章 25節 )
耶穌基督沒有直接去回答這位律法師的提問,
卻反問他:─
『 律法上寫的是什麼?
你是怎樣念的呢?』 ( 《 路加福音 》第十章26節 )
律法師回答說 : ─
『 你要盡心、 盡性、 盡力、 盡意愛主 ─ 你的上帝,又要愛鄰如己。』 (
《
路加福音
》第十章27節 )
其實,「 你要盡心、 盡性、 盡力愛耶和華 ─ 你的上帝 」 是 《 申命記 》 第六章5節的記載,而 「愛鄰如己」 則是來自《 利未記 》第十九章18節的 教導。 以上皆是 《 舊約聖經 》「律法書」( Torah ) 中的優秀、高尚精神!
耶穌基督對律法師說:─
『 你回答得正確,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 ( 《 路加福音 》第十章28節 )
律法師為了要顯明自己有理, 就對耶穌基督說:─
『 誰是我的鄰舍?』 ( 《 路加福音 》第十章29節 )
表面上, 律法師探求 「 誰是我的鄰舍? 」 , 即 : 誰是我必須和應該關愛的對 像?但律法師的提問, 背後卻可能隱藏着另一個問題
─「誰不是我的鄰舍?」,
關愛的對像可有限定的範圍?
耶穌基督對此的回答是:說出著名的 「 好撤瑪利亞人的比喻 」 ( 《 路加福音 》
第十章30至35節 )。 這個比喻是 《 路加福音 》所獨有的記載,意義重大!
比喻的內容大意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去耶利哥, 途中遇上強盜, 洗劫一 空, 被打過半死, 並被丟棄在路上。 期間, 先後有一位祭司和一位利未人經 過,但他們卻視若無賭, 見死不救,側身離去。 直至有一位撒瑪利亞人路過, 看見而動了慈心, 上前加以救治 ( 用油和酒倒在被洗劫者的傷處, 並替他包 紮傷口 ), 護送到旅店照料。 第二天, 離開旅店之前, 更特別拿出銀錢交給店 主,請求店主好好照料受傷者,若有不足之數,回來之時補足。」
上述比喻至少帶給我們 ( 信徒 ) 以下幾點的提示。
( 1 ) : 比喻中的強盜所做的是 「不當為者反為」 (Sin of Commission ) ,
打劫傷人,無惡不作。
( 2 ) : 祭司和利未人所犯的是 「 當為者不為」 ( Sin of Omission ) , 視若無睹,見死不救。
( 3 ) : 好撒瑪利亞人所做的是 「當為者為 」( Do the right things ) ,
實踐善行,當仁不讓,見義勇為!
《 路加福音 》 第十章36節記載:耶穌基督反問律法師:「這三個人,哪 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舍呢?」
律法師回答:「是憐憫他的。」
耶穌基督說:「你去照樣行吧!」
(《 路加福音 》第十章37節 )
此處有一很微妙的轉移,律法師發問的是:「誰是我的鄰舍?」, 針對的 是 : 誰是被助的對象? 但耶穌基督所強調的, 卻是 : 誰是願意去幫助鄰舍
( 別人 )的人!
金句:「你們要作行道的人,不要只作聽道的人。」 (《 雅各書 》 第一章 22節上 )。
反思的問題:「 我是誰的鄰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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