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法則」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吳汝林牧師
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裏面,記載了耶穌基督和一位律法師的對話。(第34節至第40節)
律法師問耶穌基督:--
『老師,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第36節)
耶穌基督回答他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 -- 你的上帝。這是最大的。 且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也如此,就是要愛鄰如己。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書的總綱。』
(第37節至第40節)
由此可見,「愛神愛人」的關鍵地位和重要性;因為這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書的總綱」(第40節)。
在耶穌基督「登山變像」的事蹟(參見《馬太福音》第十七章第1節至第8節、《馬可福音》第九章第2節至第13節、《路加福音》第九章第28節至第36節)裏面,摩西和以利亞先知的同場顯現,正是分別代表了「律法傳統」和「先知傳統」與耶穌基督的同在!
摩西把來自上帝的的律法
(十誡) 頒佈,以利亞是最偉大的先知(「神言人」)之一。
「律法」和「先知書」皆把源自上帝的訊息和教導傳遞給世人。
當然,「愛神愛人」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書的總綱」。原來,耶穌基督的「黃金法則」:--『你們想要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路加福音》第六章第31節)-- 也和「律法」及「先知」有關。
依據《馬太福音》第七章第12節的記載,耶穌基督說:--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想要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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