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法則」的兩面
吳汝林牧師
在今年(2025年)3月23日(主日)所登載的「靈𥦬」文章--《由「愛自己」到「愛人如己」 》--裏面,曾經提及在《路加福音》第六章第31節處記載到的耶穌基督所說過的一句說話。
此即:--
耶穌基督說:--
『你們想要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而耶穌基督這句「金句」也被稱之為
「黃金法則」 (Golden Rule)。
其實,耶穌基督上述這句「金句」和中國孔子(B.C.551 - B.C.479) 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衞靈公》)與及希臘哲學中之斯多亞學派(Stoics 或Stoicism) 倫理學說的核心要義--『你若不願意別人這樣待你,你也不要這樣待別人
』--的精神,彼此共通、互相輝映!(附帶一提:據《使徒行傳》第十七章第18節的記載,使徒保羅在雅典曾和斯多亞學派的哲學家進行辯論,彼此交流。)
曾經有人主張:耶穌基督的『你們想要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優勝於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因為前者積極,後者消極。
然而,這種強分高下的主張並不一定需要;因為耶穌基督的「金句」和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好比是同一枚銀幣的兩面,亦即是說,這正好是「黃金法則」的兩面,可以互為補充,令「黃金法則」更為全面,更臻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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