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愛自己」到「愛人如己」
吳汝林牧師
在今年(2025年)3月2日所登載的「靈𥦬」文章 --《 「愛自己」與「愛人如己」
》一文中,我們嘗試探討『如何去爲「愛自己」來恰當定位?』 這課題。究竟「愛別人」和「愛自己」是否一定彼此對立,不能並存呢?
耶穌基督所總結提出來的「最大的誡命」是:--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
(《馬可福音》第十二章第30節至31節上)
「愛人如己」將「愛別人」和「愛自己」緊扣起來。「愛自己」可以是「愛人如己」的出發點或起始點。
耶穌基督曾經強調:--
『你們想要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路加福音》第六章第31節)
耶穌基督這句「金句」曾被稱之為「黃金法則」
(Golden Rule),其精神貫通中西,皆曾見諸於東、西雙方聖哲的偉大心靈。
孔子曾被學生子貢問及:『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
孔子的答覆是『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論語‧衛靈公》)
希臘哲學中的斯多亞學派(Stoics 或Stoicism ),其倫理學的核心要義之一,正是:『你若不願意別人這樣待你,你也不要這樣待別人。』
由「愛自己」到「愛人如己」,這正是「推己及人」的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