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詐騙園區」事件說起
吳汝林牧師
近日,中國的一位演藝界人士(王星先生)由上海經泰國被人誘騙到緬甸的「詐騙園區」,失去人身的自由。
王星先生的女友在網上發出營救的呼聲,引來廣大網民的關注和熱議,並獲政府及泰國當局所重視,以至各方通力合作營救這位中國演藝界人士。最終王星先生幸運獲釋,平安回到上海,並向各有關方面致謝!
這事件再一次使大眾關注到存在已久的「詐騙園區」問題。
據悉,至今仍有不少於12名香港人和多位台灣同胞及國內同胞仍被禁錮於「詐騙園區」之內,他們被逼從事犯罪的行為,透過電話(或網上)進行詐騙的工作。
被禁錮的人士,處境堪憐,失去人身的自由,被逼犯罪,仍有待家人或國家的營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已派出「特使團」到訪泰國,一起商議合作救援的相關事宜。
犯罪集團分子及「詐騙園區」的幕後主腦可以說是毫無人性,極度自私自利,祇顧一己的利益,完全無視別人的生死,並看待他人為工具(生財謀利的工具)。有報道說:被禁錮於「詐騙園區」之內的國內同胞被稱之為「會走動的人民幣」。
現實人世間的確充滿着各種的罪惡。正如《舊約聖經》裏面的《耶利米書》所描述的:--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耶利米書》第十七章第9節)
緬甸「詐騙園區」事件即為其中一個明顯的例證。
回心細想,我們(世人)亦被「
撒但 」
(魔鬼,或邪惡勢力)所禁錮,身陷罪惡之中,失去真正的自由,無力自救,有待救主耶穌基督的救贖。
事實上,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為我們(世人)捨身成仁,流出寶血,正是要成就救贖我們的工作,以彰顯上主的大愛!
聖保羅說:--
『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在特定的時刻為不敬 虔之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 ; 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馬書》第五章6至8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