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第十八章21至35節的簡釋 吳汝林牧師
(一)引言
我們可以將所選讀的「
福音經課 」—《
馬太福音 》
第十八章 21 至 35 節 —
分作3個段落來查考。
此即︰—
(甲) 第一個段落︰《 馬太福音
》 第十八章 21 至 22 節。
(乙)第二個段落︰《
馬太福音 》
第十八章 23 至 34 節。
(丙)第三個段落︰《
馬太福音 》
第十八章 35 節。
(二)「 第一個段落 」—《
馬太福音 》
第十八章 21 至 22 節
記載了彼得向耶穌基督請教一個問題 — 「
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 」 (第21節)
彼得自己對此也提出了一個答案 ︰「 到七次夠嗎 ? 」
( 第21節 )
彼得的答案比當時的
「 經學教師
」 (
拉比 )
的標準答案 (
饒恕別人3次 )
更為寬大。彼得的答案是 「 標準答案 」 的雙倍再加多一次。也許, 彼得正期待得到耶穌基督的稱許讚賞。
但耶穌基督的回應是 ︰「我告訴你,不是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 」
( 第22節 )
當然,耶穌基督的真正意思不是字面上的490次 ( 70 X 7 ),而是不斷的寬恕。(
「 七
」含有 「
完全 」
的意思 )
(三)「 第二個段落 」—《
馬太福音 》
第十八章 23 至 34 節
接著耶穌基督說出了 『 主人饒恕欠他 「 一萬他連得
」 的僕人,但那位蒙主人饒恕的僕人竟然不肯饒恕祇欠他
「 一百個銀幣
」﹝ 原文是
「 一百第那流
」(100 denarii)﹞ 的同伴
』 的比喻故事。
(第23 至34節)
若按耶穌基督時代的貨幣價值計算 , 「
一萬他連得 」大約相等一名工人164年的工資 , 而
「 一百個銀幣
」 大約相等於一名工人100天的工資。兩者的價值相差極大
。 雖然
, 不肯饒恕同伴的僕人和同伴對債主所懇求的內容完全一樣
「 寬容我吧,我會還你的
」 參(第26節及第29節)。 主人願意饒恕僕人,但僕人卻不肯饒恕同伴 。
(四)「 第三個段落 」—《
馬太福音 》
第十八章 35 節
「 第35節 」記載了耶穌基督的 「 結論 」︰『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
。 』
這也呼應了耶穌基督在《 主禱文 》中的教導 — 『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 馬太福音
》第六章 12 節)或『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
路加福音 》第十一章 4 節)
(五)結語︰「 反思的問題 」
「反思的問題」如下 ︰ —
(1)︰我們有沒有從心裡饒恕我們的弟兄姊妹
?
(2)︰如何去區分 「 從心裡不斷地饒恕
」 和「
縱容 」
呢 ?
兩者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