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堂消息 - 《選舉須知》

發佈日期: 2025年11月22日 ~ 2025年11月23日
 
 


【香港島教區憲章及規例(12)牧區及牧區議會】

7.4 牧區議會議員須在牧區的周年選舉中,由出席之全體牧區註冊教友選舉產生。牧區的所有註冊教友,各具一人一票之投票權。

7.5 牧區議會可委任提名委員會,以編備有資格參加周年選舉的候選人名單。這些名單須在周年選舉預定舉行日期一(1)個月前向牧區公佈。

7.6 牧區議會普選議員候選人名單,須包括在周年選舉日期前十二(12個月內通常居於香港或澳門,並由提名委員會推薦的註冊教友一名註冊教友若能滿足上述居住要求,並獲得其牧區內不少於五(5名註册教友聯署提名,亦可成為候選人。

7.10 在周年選舉中,投票人須:

7.10.1 從候選人名單中選出牧區議會普選議員,得票較高之候選人作當選普選議員。

7.10.2 從候選人名單中確認或反對牧區議會特選議員或委選議員。候選人如獲得投票人數 三份之二或以上反對票,則作落選論,不得以牧區議員身份參與牧區議會。

7.12 牧區議會議員的任期為一(1)年,自一(1)年的一月一日開始,至同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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