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好生來失明的人 - 李何惠儀傳道幹事
本主日是大齋期第四主日,福音經課是記載在約翰福音第九章一至四十一節描述耶穌基督醫治一名生來就瞎眼者的故事。 由於事件帶來的衝撃使當時的群眾發出了疑問。 當然醫治病人是一件值得感恩,也是一件善事,但原來在當時的人群中,並非有這樣的想法,在猶太人的觀念:人有疾病的原因是人犯了罪,不遵守上帝的誡命而受到上帝的懲罰(出埃及記15:26)。 故此,正如聖經記載他們發出疑問,究竟是誰犯了罪? 是瞎子本身或是他的父母嗎? 因為在猶太人的心目中,罪惡是可以由上一代父子帶給下一代,在摩西律法中亦提及,至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懲罰觀念(申命記5:9-10) 「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們,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懲罰他們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這一切也值得我們思考,因為當一個人遇到困難、受苦,可能會聯想到自己是否犯罪和得罪上帝呢? 正如當群眾對主耶穌所發出的疑問,但主耶穌所關注的是瞎子本身,他瞎眼的人生和看得見事物的人生是兩會事。主耶穌愛這個瞎子,憐憫他、關心他!
主耶穌告知當時的眾人,不是瞎子犯罪,不是他的父母犯罪,而是在那人身上顯出上帝的榮耀。(約翰福音9:3)
自我反省:
1. 當你面對逆境時,你有甚麼感受,是自怨自艾或是以積極的方法克服困難?
2. 當你的生命與主相遇時,有甚麼感受?
3. 當眾人對你的遭遇/面對疾病時,認為是一種懲罰,你有甚麼回應?
4. 你如何在逆境中彰顯上帝的榮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