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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訊息

發佈日期: 2020年2月05日
 

29(本主日) 馬太福音 513-20

13「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它不再有用,只好被丟在外面,任人踐踏。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15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16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17「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19所以,無論誰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人也這樣做,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並如此教導人的,他在天國裏要稱為大。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天國。」

 

分享:為主作光(梁智偉牧師)

小時候,我有一個奇怪的僻好。每到平安夜晚上,我總愛獨自坐在客廳的長椅等待聖誕日來臨。因為於那個時刻,擺放在客廳一角的聖誕樹,上面的彩燈會被亮起,溫婉而七彩的燈光頃刻點綴了黑漆的空間。我就是喜歡這種被輕柔的亮光,撫慰過凄冷而暗昧的廳堂之後,煥發出的和煦及安定。

耶穌亦曾教導我們,要作世上的光,而且不是放在斗底下,卻是放在燈臺上。以我們生命的氣質,作為上主榮耀的標記,照亮那些灰心喪志的人,安慰那些憂愁哀慟的人。讓我們都學習耶穌基督在世的榜樣,成為點亮幽暗的火苗,以慷慨的心懷,為上主、為別人獻上一點微光。並以最溫柔的姿態,不亢不卑地指引空虛失喪的心靈。

 

問題:

1. 你願意為主作光,為迷失的人指引方向,為哀傷的人煥發心靈嗎?

2. 耶穌教導我們,不要把光放在斗底下,我們又有沒有吝嗇自己擁有的資源或才幹,而忽略了身邊有需要的人呢?

3. 在新的一年,我們又怎樣裝備自己,為主在世上作鹽作光,讓天父的愛、平安與盼望能夠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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