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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訊息

發佈日期: 2019年4月06日
 
(本主日)所選讀的「福音經課」是《約翰福音》12:1-8
 
 
在伯大尼受膏
(太26.6-13;可14.3-9)
 
1逾越節前六天,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使拉撒路從死人中復活的地方。2有人在那裏為耶穌預備宴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同耶穌坐席的人中間。3馬利亞拿著一斤極貴的純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裏充滿了膏的香氣。4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5「為甚麼不把這香膏賣三百個銀幣去賙濟窮人呢?」6他說這話,並不是關心窮人,而是因為他是個賊,又管錢囊,常偷取錢囊中所存的。7耶穌說:「由她吧!她這香膏本是為我的安葬之日留著的。8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在一起,但是你們不常有我。」
 
本主日是「大齋期第五主日」(Lent 5)。本主日的「福音經課」記載︰馬利亞帶備一斤極珍貴的「純哪噠」香膏,抹耶穌基督的腳,又用自己的頭髮去擦。但12門徒中的加略人猶大對此表示不滿,批評說︰「為甚麼不把這香膏賣300個銀幣去賙濟窮人呢?」(第5節)而耶穌基督的回應是︰「由她吧!她這香膏本是為我的安葬之日留著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在一起,但是你們不常有我。」(第7至8節)
 
本主日的「福音經課」同樣記載於《馬太福音》26:6-13節和《馬可福音》14:3-9節。然而,上述兩段經文沒有記載馬利亞和猶大的名字,但都記載了這事發生於伯大尼西門的家中。
 
此外,在《路加福音》7:36-50節也有一個情況有點雷同,但細節有所差異的記載。
有聖經學者指出︰一斤「純哪噠」(即︰甘松)香膏的的價值大約相當於當時一名普通工人一年的薪金。
 
 
「反思的問題」如下︰--
 
1. 表面上,猶大的說法似乎不無道理,但卻看不到或抹煞了馬利亞舉動的重大意義。我們(信徒會否有時祇看到事情的一面(或祇是表面)而忽略了事情另一面所具有的重大意義?
 
2. 「賙濟窮人」是一件美事、善事,而「膏抹耶穌」也是一件美事、善事。事實上,在複雜的人生處境中,不但有「善事」與「惡事」的互相對立。人要作出善、惡的抉擇。其實,有時也會出現「善事」與「善事」彼此衝突(例如︰忠、孝兩難存)的情況。我們(信徒)能夠對此作出恰當的價值判斷嗎?
耶穌基督肯定「賙濟窮人」的價值和意義。但「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第8節)。所以,當兩件皆是「善事」之時,也有「緩急先後」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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