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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訊息

發佈日期: 2018年10月13日
 
本主日福音經課論述法利賽人帶著一個不容易回應的問題來試探耶穌:「男人休妻合不合法?」
 
「休妻合不合法?」相信這不單是耶穌時代的難題,亦是今日教會牧養的其中一個備受討論的議題及處境:「離婚可以不可以?」。雖然耶穌時代「休妻」的討論與今日「離婚」的討論,存有時間、地域與文化處境的不同,但是耶穌對法利賽人回應,或許都給予我們有所反思。
 
當面對法利賽人的挑戰提問,耶穌反問他們,摩西的律法中如何回應「休妻」?法利賽人隨即引用《申命記》24章有關休妻的律例,在《申命記》的語境中,似乎賦予了男人休妻之可能,男人只須在相關的情況下,寫下休書就可以休妻。正當法利賽人以為奉出摩西律法成為「容許休妻」的最有力論據時,耶穌卻提醒我們必須理解摩西律法背後的精神。馬可福音10:5節,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誡命給你們。」。這話意思是表達了誡命中容許休妻,不是上帝的旨意,而是回應人的心硬;亦即是這道律法,不是鼓勵休妻、同意休妻,而是面對人這種軟弱、心硬時,摩西為以色列設立人道的規例,以防止以色列在休妻的事上肆行。
 
接著,耶穌將「休妻」的問題,從「離婚」的主題,轉移到「婚姻」的真締。從《申命記》有關婚姻的律例轉而到《創世記》上帝為人締結婚姻的美好創造。如果昔日上帝造男造女,使二人成為一體,是作為創造「看為美好」的奇功之一,那麼「一體」就不是單單指是性的結合,而是更深層次更持久的關係。因此,耶穌帶領我們在討論「休妻離婚」的課題上,勿單從教義、法例、規例中尋找答案與出路,或許正如保羅提到:「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耶穌指出摩西昔日對休妻所立的律例,是源於回應人的心硬,是一種消極遏止肆行的回應;然而,耶穌提醒我們,婚姻的意義比離婚的律法更重要,而婚姻亦是創世以來,天父賜予人類的禮物。婚姻的關係,見証兩人成為一體,建立恆久而深層的關係。因此,如果婚姻關係是建基於此,又豈是人可以肆意分開呢?
 
馬可福音在13-16節,似乎是開展另一個關乎接待小孩的主題,然而部份釋經學者提出,這幾節經文,正正呼應著「論婚姻」的討論。小孩在猶太的語境中,是代表搗蛋、軟弱、無身份的角色,所以門徒這群成熟、有能力的「大人」,對於有人帶著這群搗蛋、不成熟的小孩提出責備。但耶穌卻指出,能夠承受上帝國度的人,卻是這群無力、軟弱、無身份、在別人眼中搗蛋的小孩。因為這班小孩,源於他們的無力、軟弱,他們更明白自己需要依靠上帝的祝福和恩典。因此有學者認為,在回應討論「休妻」中,成熟和權威的「律法」原本是回應人的心硬,誰知使人更肆意「成熟地合理化休妻」反使人更加心硬;反之,當我們能夠在婚姻關係,學像小孩,承認我們的無力、軟弱、及搗蛋,學會依靠上帝的恩典。
 
不論是婚姻圓滿的人、或是婚姻破裂的人,耶穌規勸我們撇去「成人」所代表的「自以為有能、判辨、處理一切」,反倒學像小孩,承認自己的軟弱無能,一心依靠有能的上帝。如是,不論是婚姻圓滿的人、或是婚姻破裂的人;或是事業上成功的人、失敗的人;或是有財富的人、貧窮的人,只要我們學會謙卑,都同樣配得上主的擁抱、祝福。
 
馬可福音10章
 
17耶穌剛上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善良的老師,我該做甚麼事才能承受永生?」18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善良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善良的。19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20他對耶穌說:「老師,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21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22他聽見這話,臉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23耶穌看了看周圍,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4門徒對他的話非常驚奇。耶穌又對他們說:「孩子們,要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5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26門徒就更為驚訝,彼此對問:「這樣,誰能得救呢?」27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不能,在上帝卻不然,因為在上帝凡事都能。」28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一切跟從你了。」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30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迫害,在來世得永生。31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17節裡提到一個問題「善良的老師,我該做甚麼事才能承受永生?」這問題顯出這人所追求的是渴望「承受永生」。今天若然耶穌讓你問他一個問題,你又會問他甚麼呢?你生命中的渴望渴求又是甚麼?你渴望得到永生嗎?
 
19節提到一系列人與人相處的誡命:「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你生命中做到這些誡命嗎?我們心中所思所想,又是否合乎這些誡命的要求?
 
21節講述到耶穌對這人的一個要求:「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這個要求有三方面,第一個是要去變賣你所有的,第二個是把這些錢財分給窮人,第三個是來跟從耶穌。你認為那一個比較容易做到?那一個比較難?困難的原因是甚麼?若然這個是「承受永生」的必要條件,你又會否願意去實行呢?
 
24-5節講到進上帝國的困難:「孩子們,要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上帝對人有一個很高的要求,我們亦明白到依靠自己的能力是沒有辦法達到這個要求。因此我們知道要進天國,唯有是誠實面耶穌的要求,誠實面對自己的不足,誠心誠意去依靠上主的恩典。「在人不能,在上帝卻不然,因為在上帝凡事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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