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6:12-15
12「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13但真理的靈來的時候,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著自己說的,而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且要把將要來的事向你們傳達。14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把從我領受的向你們傳達。15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把從我領受的向你們傳達。」
5月22日(聖三一主日)所選讀的「福音經課」是選自《約翰福音》第16章12至15節。
《約翰福音》第13章至第16章包含了耶穌基督在為門徒洗腳,設立聖餐那天晚上對門徒所說的「臨別囑咐」。《約翰福音》第16章12至15節正是其中的一個段落。
有聖經學者認為︰在《新約聖經》當中,這是解說有關「啟示的原則」最好的一段經文。
當中的要義至少包括了以下幾點︰
1. 聖靈就是真理的靈,其任務就是︰把上帝的真理帶給世人。這種工作稱之為「啟示」。
2. 「啟示」是一漸進的過程。
3. 上帝向人所作的「啟示」是一切的真理。
4. 「啟示」來自上帝。
5.「啟示」就是把耶穌所說所作的意思,向信徒表明。
反思的問題︰
1.若沒有真理的聖靈同在,你估計你自己的生命將會是甚麼的模樣?
2.真理的聖靈協助我們明白上帝的「啟示」,進一步認識耶穌基督。你認為自己是否已經走在更深入認識耶穌基督的進程當中呢? |